1. 收購法
    1. 不適用
      1. 合資
        1. 聯合協議IFRS11
      2. 取得之資產為非構成「業務」之資產,例如僅取得土地。「業務」具備:
        1. 投入
        2. 處理投入創造產出
        3. 產出
      3. 共同控制下之合併
        1. 甲持有乙100%;甲持有丙100%,若乙合併丙即屬之
        2. 證基會解釋函=>
          1. 乙應以甲持有丙的BV入帳
    2. 辦認收購者
      1. 具控制力
        1. 權力
        2. 投資者報酬
        3. 權力與報酬連結
      2. 反向收購
        1. 必為發行權益證券交換且發行數量大於原發行量
        2. 法律上之收購者為會計上被收購者
        3. 法律上之被收購者為會計上收購者
      3. 其他考慮
        1. 相對表決權
        2. 多數之少數表決權
        3. 有能力指派治理單位之組成
        4. 有能力決定高階管理單位組成
        5. 支付溢價者
          1. 通常收購者
    3. 決定收購日
    4. 認列及衡量淨A及非控
      1. 認列原則
        1. 收購前GW不認列
        2. 認列條件
          1. 符合資產負債定義
          2. 預期發生但無義務之部門結束費用不得認列
          3. 被收購者未認列,但收購者應認列之無形資產「客戶關係」
          4. 為合併交易一部份
        3. 分類及指定
          1. 按收購日之情況
          2. 非按收購日之情況
          3. 租賃
          4. 保險合約
        4. 特殊項目
          1. 屬承租人之營業租賃
          2. 有利=>無形資產
          3. 不利=>負債
          4. 無形資產
      2. 衡量原則
        1. 公允價值
        2. 其他
          1. 未來現金流量不確定之資產
          2. 不應再認列備抵評價科目
          3. 屬出租人之營業租賃
          4. 不應其有利不利而單獨認列資產負債
          5. 意圖不使用或使用方式不同之非金融資產
          6. 仍應依公允價值入帳
          7. 非控制權益
          8. 現時所有權權益
          9. 公允價值
          10. 依淨A之比例份額
          11. 其他非控制權益
          12. 公允價值
      3. 衡量期間
        1. 最長不得超過1年
      4. 例外
        1. 或有負債
        2. 再取回權利
        3. 員工福利
        4. 所得稅
        5. 補償性資產
        6.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7. 待出售資產
    5. 辦認及衡量移轉對價
      1. 衡量
        1. 公允價值
        2. 收購者移轉時BV不等於FV
          1. 依FV衡量,認列當期損益
          2. 若仍由合併後個體持有,仍依BV衡量,不得認列損益
      2. 或有對價
        1. 收購日認列
          1. 負債
          2. 有義務交付變動數量權益工具
          3. 「或有價金估計負債」
          4. 「或有價金估計負債損失」
          5. 權益
          6. 有義務交付固定數量權益工具
          7. 「資本公積-或有價金」
          8. 資產
        2. 後續處理
          1. 權益
          2. 不得再衡量
          3. 達成日若市價不等於當初之資本公積數也不用管他
          4. 收購日估FV120000元,達成時發10000C/S
          5. DR:投資OR或有價金估計負債損失 120000
          6. CR:資本公積-或有價金 120000
          7. 達成時市價14元
          8. 1.不衡量市價影響
          9. 2.直接處理達成分錄
          10. DR:資本公積-或有價金 120000
          11. CR:待發行C/S 100000
          12. CR: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20000
          13. 資產或負債
          14. 公允價值衡量
          15. 在衡量期間內應追溯
          16. 使用科目
          17. 「或有價金估計負債」
          18. 「或有價金估計負債損失」OR「或有價金估計負債損益」
          19. 條件達成日應再依FV衡量調整
          20. 若屬給股票者,應已確定給予,所以達成日應轉列
          21. DR:或有價金估計負債-C/S
          22. DR:資本公積-或有價金
          23. CR:待發行C/S
          24. CR: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3. 收購相關成本
        1. 股票登記與發行費用
          1. 資本公積減少
        2. 公司債發行成本
          1. 調整公司債折溢價
        3. 其他
          1. 合併費用
    6. GW/廉價購買利益
      1. 移轉對價>淨A公允價值=>GW
      2. 移轉對價<淨A公允價值=>廉價購買利益(全部屬收購者-林蕙真)
      3. 衡量期間調整
        1. 增加資產=>減少GW(OR增加廉價購買利益)
        2. 減少資產=>增加GW(OR減少廉價購買利益)
      4. 分次收購
        1. 原投資以收購日公允價值處分,認列損益(OR綜合損益)
          1. 若為AFS,處分損益=其他綜合損益-AFS
          2. 轉出時應用=>「其他綜合損益-AFS-重分類調整」
          3. 期末再結轉至其他權益
        2. 再以相同價值買回該投資並改變分類及衡量
      5. 非控制權益
        1. 以公允價值衡量
          1. 有GW
        2. 以淨A之FV比例份額
          1. 無GW
        3. 無廉價購買利益=>全歸收購者(林蕙真)
  2. F/S表達及揭露
    1. 不重要
  3. 企業合併交易一部分
    1. 非移轉對價者
      1. 結清既有關係
        1. 依FV認列帳上訴訟負債準備損失
          1. 收購金額應分攤給結清訴訟之FV,剩餘者才為移轉對價
          2. DR:負債準備-訴訟(BV)60000
          3. DR:結清訴訟損失(FV-BV)20000
          4. CR:CASH(FV)80000
      2. 被收購者之員工或原業主提供未來勞務所給予之酬勞成本
      3. 補償被收購者代墊成本
  4. 基本觀念
    1. 原因
      1. 成本低
      2. 風險小
      3. 減少作業延遲
      4. 避免被接管
      5. 取得IA
      6. 合併租稅利益
    2. 種類
      1. 經濟觀點
        1. 垂直合併
        2. 水平合併
        3. 週邊合併
        4. 集團合併
      2. 法律觀點
        1. 吸收合併
        2. 創設合併
        3. 收購資產及營業
        4. 股權收構
        5. 無對價合併
        6. 共同出資設立新公司
          1. 若為聯合控制,適用聯合協議
        7. 合併時會計處理
        8. 合併時+合併後會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