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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督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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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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祂對於人一切的需要,只有一個答案,那就是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祂在我們身上所有的工作,乃是除去我們,而以基督來代替。
- 有兩種代替──一種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替,使我們得著赦免;還有一種是基督在我們裏面的代替,使我們得著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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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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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8章中救贖的兩方面:第一,我們諸般的罪得蒙赦免;第二,我們從罪的權勢中得著釋放。
- 血是對付我們所作的,而十字架則是對付我們所是的。血除去了我們諸般的罪,而十字架卻打擊我們能犯罪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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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穌為著救贖我們,帶我們回到神的旨意,對於罪和有罪的良心,以及撒但的控告,這三方面的問題,必須作一些事。
- 首先我們的罪行必須被對付,藉著基督的寶血,這一點解決了。
- 其次,我們有罪的感覺必須被對付,由於主將祂血的價值顯示給我們,我們被定罪的良心就得了平安。
- 最後就是仇敵的攻擊和控告,主必須為我們對付並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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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的目的
- 血主要的不是為著我們,乃是為著神。如果我要明白血的價值,我必須接受神對它的估價。血的價值不是為著我們來感覺的,要記得血首先是給神看的。因此我們必須接受神對於血的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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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近神的根基
- 到底甚麼是你親近神的根基呢?你要倚靠你那靠不住的感覺,靠你今天替神作了甚麼的感覺來到神面前嗎?或者你是倚靠遠較這些穩固的東西,那就是倚靠神所觀看並滿足了的流血,來親近神呢?
- 你的坦然無懼是藉著血,不是藉著你個人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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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旦的控告
- 為甚麼我們這麼容易接受牠的控告呢?這是因為我們還盼望我們有一些自己的義。
- 因為我們還不認識我們真實的天性,和我們自己是怎樣的無能,以致我們對於自己仍然懷著一些盼望,結果,當撒但來控告我們的時候,我們就落下去了。
- 神很能對付我們的罪;但是祂不能對付一個在控告之下的人,因為這樣的人不信靠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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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督的十字架 羅五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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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和十字架的區別
- 血是在客觀方面對付我們的罪行。血能夠洗淨我的眾罪,但是血不能洗淨我這個「舊人」。我這個舊人需要十字架來釘死。血對付罪行,而十字架對付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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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人
- 我們生來就是罪人,並不是因為犯了罪才成為罪人。正如五章十九節所說的:「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構成)罪人。」
- 從潛在的事實來說,當亞當聽從蛇引誘的時候,我們都在那裏。因此我們都牽涉在亞當的罪裏,並且因為我們是在亞當裏生的,我們就從他接受了一切由於犯罪而產生的後果──亞當的性情,換一句話說,就是罪人的性情。我們的存在是由於他,而他的生命和性情,既成為有罪的,因此我們從他得來的性情也是有罪的。所以正如我們所說過的,我們的難處乃是在我們的遺傳,並不在我們的行為。除非我們能改變我們的血統,我們就別無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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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人的希望
- 我們看見了一個新的可能性。在亞當裏一切都喪失了。因著一個人的悖逆,我們都成為罪人。罪既是藉著他進入人類,死又是因罪而來,於是從那一天起,罪就作了王叫人死。然而在此卻有希望之光照入。因著另一個人的順從,使我們可以成為義。罪在那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罪如何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著永遠的生命(羅五19-21)。我們的絕望是在亞當裏,我們的希望乃是在基督裏。
- 我們既是藉生進入的,我們惟有藉著死出來。要去掉我們的罪性,我們必須去掉我們的生命。罪的捆綁既是因生而開始,那麼罪的釋放惟有藉著死而引進。這正是神為我們預備的脫離罪的方法。得釋放的祕訣就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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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長進的途徑—知道 羅六1~10
- 當我們讀羅馬書六、七、八這三章聖經的時候,我們會發現,過正常基督徒生活的條件有四:(一)知道,(二)計算,(三)將自己獻給神,(四)在靈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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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拯救的方法
- 神拯救的方法與人的方法完全不同。人的方法是要藉著勝過罪而壓制罪;神的方法是把罪人去掉。
- 我們無法藉著意志或努力使我們釘十字架的事實發生功效,惟有接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的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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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
- 你所需要的就是在智慧和啟示的靈裏來知道基督,並且一直要如此。你如果這樣,到了一個時候,你對基督任何新的了解,當你在心裏知道的時候,也就是你在靈裏看見的時候。有亮光照進了你的內心,你就完全相信了。
- 如果我們有更多的啟示,我們就會少一些祈求,而多一點讚美了。我們所以有許多為自己的祈求,就是因為我們沒有看見神所已經作成的。
- 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必須以確定的知道為開始,這不是僅僅知道一些關於真理的事,也不是明白一些重要的教義。這一個確定的知道完全不是一種知識的學問,乃是心中眼睛的開啟,看見我們在基督裏所有的一切。
- 基督所完成的工作,真正已經摸著我們問題的根源,並且已經對付了它。神絕不會只作一半的。保羅說:「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使罪的身體失效,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6)是的,「知道。」但是你知道嗎?或者你仍是不知!「豈不知?」(羅六3)願主賜恩開啟我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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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長進的途徑—計算 羅六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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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的危險
- 我們不該過分注重算。許多人常常在還沒有知道的時候,就試著來算。他們還沒有聖靈所給對於這事實的啟示,就試著來算,因此他們很快就遇到各種的難處。除非知道我們與基督同死的事實,否則我們越算,就掙扎得越緊張,結果一定是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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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算
- 正是因為我是死的,因為現在我看見神已經在基督裏將我解決了,所以我算自己是死的,這才是一種正確的計算。不是以算為出發點而向著死去,乃是從死的出發點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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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與信
- 羅馬書開頭的四章半,再三的說到信。我們因信祂得稱為義(羅三28,五1)。我們藉著信得蒙稱義,罪得赦免,並與神和好。若不信耶穌基督所完成的工作,沒有一個人能得著這一切。但是在羅馬書的第二部分裏面,很少再提到信。初看似乎是因為所著重的點不同,實在並不是這樣。在第二部分裏面,雖然沒有用信字,卻用了算字。算字取代了信字的地位。
- 我們的問題,乃是到底我們要揀選那一個事實,作為我們的倚靠,以憑藉著生活。我們是揀選在每天的經歷中所接觸的事實呢,還是揀選我們現在是在基督裏這個強有力的事實?祂復活大能是在我們這一邊,神的大能是為我們的救恩而工作(羅一16)。但是事情仍然有賴於我們把神的事實,化成我們經歷的實際。
- 魔鬼是一個熟練的撒謊者,我們不該以為牠只用話語來撒謊,牠會假造表記、感覺、經歷,設法動搖我們對神的話的信心。
- 所有的試探首先總是叫人回顧自己,使我們的眼睛從主身上,轉向眼見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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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十字架的分界
- 宇宙中最大的否定就是十字架,因為神藉著它掃除了一切不屬於祂自己的東西。宇宙中最大的肯定乃是復活,因為神藉著它,將一切祂所要的東西帶進新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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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受浸
- 神已經藉著祂兒子的十字架,除去舊造,為要藉著復活帶進在基督裏的新造。祂已經關閉到那個舊的、黑暗的國度去的門,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度裏。我的榮耀就是在這件已經作成的事裏面──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我的受浸就是對於這件事的公開見證。正如我藉的口作的見證,是為著使我得救──「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羅十10)。
- 今日有一個舊世界,也有一個新世界,在這兩個世界之間,有一個墳墓。神已經將我釘死,但是我必須同意被交給墳墓。我的受浸證實了神在祂兒子的十字架裏所給我的判決,並且確認我已與舊的世界分開,現在屬於新的世界。所以受浸不是一件小事。它對於我乃是與舊的生活方式作一個自知確定的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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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長進的途徑—將自己獻給神 羅六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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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獻的起點
- 保羅說:「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這話為我們說明了奉獻的起點。因為這裏所提到的,並不是奉獻屬於舊創造裏面的任何東西,乃是奉獻那些經過死亡而復活的東西。這裏所說的「獻」,乃是我們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和主同釘十字架的結果。
- 十字架的兩方面──死與復活,都是由信心來接受的。一達到這一點,跟著而來的就是獻給祂。在復活裏祂是我生命的源頭──實在說祂就是我的生命;所以我只好把一切都獻給祂,因為一切都不是我的,乃是祂的。
- 將自己獻給神的意思就是說,從今以後,我認為我整個生命乃是屬於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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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潔的意義
- 甚麼是聖潔呢?許多人以為把裏面的壞東西除掉就可以聖潔了。不,我們乃是藉著分別歸神而成為聖潔。成為聖潔並非由於除掉它們裏面的壞東西,乃是由於完全保留給神使用。
- 我們若不把我們的生命給神,讓祂來居住,我們就不能盼望祂在我們裏面活出祂的生命來。我們必須沒有保留,毫無爭辯,將自己獻給祂,聽憑祂調度。
- 從神的一面來說,因為祂買了我;從我的一面來說,我將自己獻給神。神既救贖了我,我就是祂的產業,但是我若要作祂的奴隸,我就必須甘願將自己獻給祂,因為祂從來不勉強我這樣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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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永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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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贖的目的
- 羅馬書三章二十三節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神對於人的目的原是榮耀,但是罪使人失去了神的榮耀,以致阻撓了神的目的。當我們一想到罪,我們就很自然的想到它所帶來的審判,並且把定罪與地獄和它聯在一起。人的觀念總是以為,如果他犯了罪,就有刑罰臨到他。然而神的思想不是這樣,祂所想到的乃是人因著罪就要失去榮耀。犯罪的結果就是我們喪失了神的榮耀;而救贖的結果,乃是使我們再有資格獲得榮耀。所以神在救贖裏的目的就是榮耀,榮耀,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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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生命
- 當我們思念神永遠目的的時候,整個罪的問題如煙雲消散了。罪不再有地位罪隨著亞當而進入,當罪被對付了之後,我們就被帶到亞當原來的地位。但是當我們再與神的目的發生關係──使我們得以恢復與生命樹接近──救贖就給了我們比亞當所有的更多。它使我們有分於神自己的生命。
- 我們今天在基督裏所得著的,遠超過亞當所失去的。亞當只不過是一個發展的人。他停留在那個等級裏,沒有得著神的生命。我們這些接受神兒子的人,不只得到了罪的赦免,還得著神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