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代表人物:Carl Rogers
  2. 人性觀: (1) 人有自我瞭解及自我解決的潛能 (2) 只要提供適當的條件,案主就能發展出朝向建設性成長的能力 (3) 一致性(congruence)、無條件的正向關懷(unconditional positive regard)、正確的同理心瞭解(accurate empathic understanding)
  3. 理論架構: (1) 強調責任 (2) 拒絕移情的觀點 (3) 將治療聚焦於當下 (4) 避免聚焦於症狀 (5) 對傳統心理疾病觀點的挑戰
  4. 一. 治療目標:協助案主設立現實可行目標、增強其人際關係、獲得內在自我掌握感、更自動自發地享受生命。 二. 治療者的功能與角色:非評估,直接挑戰。支持案主,努力看到希望的部份。 三. 案主在治療中的經驗:治療者是溫和、堅定及面質,答詢是自我評量過程的一部份。 四. 治療者與案主的關係:非共融的融入、專注行為、傾聽、延緩批判、意料外的反應、幽默、自我坦露
  5. 治療與技術程序 (1) 諮商循環(cycle of counseling): a. 創造一個諮商的環境 b. 實施特定程序以改變 (2) WDEP系統、SAMIC3計畫
  6. 一. 應用 改變不會因領悟而產生,需採取不同以往的新行為 二. 貢獻 重短期聚焦,處理意識層面的行為問題 案主的自我評鑑、行動計畫及承諾完成是治療歷程的核心 憂鬱症的人是自己選擇憂鬱 三. 限制 沒有考慮日常生活有負面影響的現實環境的案主 對於早期創傷、潛意識、夢的治療及移情沒有給予合宜的重視,聚焦在意識 夢的探索不具療效 主張憂鬱症、重度精神病及酒癮都是選擇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