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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單位
概念
公法人地位
具有一定職權
得設立機關之組織體
種類
國家
中華民國
依憲法制定之公法人
地方自治團體
直轄市
縣(市)、鄉(鎮市)
農田水利會
行政法人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
行政主體的內部組織:行政組織
行政機關
中央行政機關
行政院(一級機關)
部(二級機關)
內政部
部長
政務次長
常務次長
主任秘書
秘書室
民政司
地方行政科
公民參政科
宗教輔導科
殯葬管理科
禮制行政科
自治事業科
綜合業務
司收發室
戶政司
地政司
總務司
人事處
政風處
會計處
統計處
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
法規委員會
法規委員會辦公室
訴願審議委員會
專門委員室
訴願會辦公室
資訊中心
第5層
警政署
營建署
消防署
役政署
入出國及移民署
中央警察大學
建築研究所
空中勤務總隊
第6層
國土測繪中心
土地重劃工程處
外交部
部長
政務次長
常務次長
主任秘書
第3層
機要事務辦公室
亞東太平洋司
亞西及非洲司
歐洲司
北美司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
條約法律司
國際組織司
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
國際傳播司
研究設計會
禮賓處
秘書處
人事處
政風處
主計處
資訊及電務處
公眾外交協調會
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
國會事務辦公室
領事事務局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亞東關係協會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
中部辦事處
南部辦事處
東部辦事處
雲嘉南辦事處
國防部
財政部
教育部
法務部
部長
政務次長
常務次長
主任秘書
綜合規劃司
法制司
法律事務司
檢察司
保護司
國際及兩岸法律司
秘書處
人事處
會計處
統計處
資訊處
勞動部
農業部
文化部
科技部
衛生福利部
環境資源部
經濟及能源部
交通及建設部
三級機關
署
分署(四級機關)
局
分局(四級機關)
委員會(二級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
大陸委員會
合議制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海洋委員會
僑務委員會
獨任制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混合型
原住民委員會
客家委員會
獨立機關
中央選舉委員會
公平交易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合議制
人員之產生(共5~11人)
事任
立法院同意
行政院院長任命
兼任
行政院院長任命
性質特殊
總處
行政院主計總處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中央銀行
國立故宮博物院
地方行政機關
直轄市政府
附屬機關
○○局
公立學校
區公所
戶政、地政事務所
縣(市)政府
附屬機關(府外局)
公立學校
市立區公所
戶政、地政事務所
鄉鎮市公所
公營造物
種類
服務性
機場、港口
文教性
公立學校、博物館、圖書館、紀念堂、文化中心
保育性
公立醫院、療養院、榮民之家、勒戒所、監獄
民俗性
孔廟、忠烈祠、公立殯儀館
營業性
公有果菜市場、魚市場
公營事業機構
公權力受託人
公權力授與之方式
直接由法律規定授與
以行政行為授與
行政處分
行政契約
公權力授與之行政程序
將委託事項、法規依據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新聞紙
例外
重修法律
受託人得作成行政處分、發布行政命令
與行政助手(行政輔助人)之區別
不能作行政處分
行政實務
義交、義消、民間拖吊業者
與機關之法律關係
雙方訂立私法契約
不移轉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