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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 L/G
letter of guarantee
- 定义:银行经办外汇担保业务时,提供的担保形式是出具银行保证书,即银行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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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方式
- 其他不赘述
- 反担保:维护银行利益不受损失的基本保证,是出具保函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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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间接担保
p283
- 直:担保行向受益人开立保函,直接向其承担支付担保责任
- 间:一些国家受益人只期望本国银行保函,即申请人请求本国银行(指
示行)向国外受益人所在地银行(转开行)为受益人提供反担保,转开
行再按规定格式开立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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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证
- 定义:一种担保书,也可看作信用证的特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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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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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证和保函
- 银行保函可以是独立或从属于合同的,备用证须独立
- 保函没有广泛认可的惯例,备用证有
- 开立方式不同,备用证需通知行审查,并有责任告知受益人
保函直接保证时,担保行和受益人关系与上同,但无通知行规定
间接保证时,申请人委托的银行开反担保函,对受益人无义务
- 独立保函、合同要有对价支持才成立,备用证则无需
- 独立保函只能付款,只有担保行,受益人向担保行交单
备用证有即期延期付款、承兑、议付四种兑付方式,且
可指定议付行、付款行
- 备用证适用于各种融资:受益人在证下的汇票可以议付;
证下抵押可取得打包贷款;银行可免申请人自行开备用证
,为受益人提供所需款项
保函不具融资功能,且不能免申请人开立
- 单据要求不同,备用证索赔时要求即期汇票和证明违约的书面文件;
银行保函无需汇票,但对证明违约的文件的要求更严格,还需受益
人证明自己履约的文件,否则可拒付
- 备用证一般不可撤销,特殊声明则可;保函不可,因为可撤销即
不具担保作用
- 同:性质和作用相同,都是付款担保;对单据处理相同,只对
表面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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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与一般信用证
- 使用条件:一般跟单信用证在受益人提交履约证明时开证行支付;
备用证则是受益人提交债务人违约证明时,开证行支付其下款项
- 一般信用证的开证行愿意向汇票和单据付款,这表明交易正常;
备用证的开证行则不愿
- 一般信用证进口方为申请人,出口方受益人;
备用证申请人可以是进口方和出口方。
- 跟单信用证一般适用于货物买卖;备用证则还适用于以外
交易,如投标业务和赊销交易
- 同:单单一致等原则、且都有符合惯例的基本格式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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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费延
forfaiting
- 定义:最常见的担保业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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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 中长期业务,6个月起,大额交易
- 无追索权的融资,又称买断,包买票据
- 实际上是把赊销变成了现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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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特征
- 不只金额巨大的交易,10万-2亿美元即可
- 还款:一般是分期偿付installment
- 担保:背书担保;担保行出具独立保函或备用证
- 选择期:一般不超过48小时,也可以1-3月,此时包买商收取
选择费option fee作为承担利率和汇价风险的补偿
- 承诺期:签订协议后,到交单贴现间的时间,commitment peri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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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p315
- 出口商与包买商签订协议
- 出口商取得经过担保的延期付款票据
- 出口商向包买商交单
- 包买商向远期票据贴现
- 到期票据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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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出口商利弊
p325各种融资方式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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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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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 为国外买房提供延期付款的信贷条件,提高竞争力
- 变远期票据为即期收汇,改善现金流,减少资金占压,提高使用率,修饰负债表
- 将相关政治商业利率汇率风险转嫁给了包买商
- 发货后不需投保、付保费、索赔及等待赔偿
- 等等一大堆儿 p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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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
- 不一定能找到包买商满意的担保行
- 费用比信用证高 | 最适合100万美元以上的大中型合同,特别是中长期信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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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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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 可获得贸易项下延期付款的便利
- 还款计划和利率可以灵活安排,按照规定而定,或是按现金流需要而定
- 手续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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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
- 商品价较高,出口商往往将延付利息和所有费用计算在其内
- 进口商需找一流银行对出口商开出的远期汇票或自己开出的本票进行担保,
即支付一定保费和抵押品
- 总之大大增加了成本,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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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理
- 定义:脚底价格买下债权并负责收回债款,从而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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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方式、应用
- p325
- 双保理 p339 | 单保理 p341
- 对比 p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