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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 睡眠基本上是身體重要的恢復機制,品質不好會影響生理、心理、認知、社會功能及生活品質。
睡眠障礙可分為睡眠不足、失眠症、嗜睡症、睡眠週期亦常和異睡症等只要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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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 根據美國精神學會DSM-IV對睡眠障礙定義包括:
1.連續睡眠障礙時間長達一個月以上。
2.睡眠障礙的程度造成主觀的疲累、焦慮或客觀的工作效率下降及角色功能的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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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眠週期
- 由四到五個睡眠週期組成,每一週期約90~100分鐘,可分為兩種型態的睡眠,非快速動眼期及快速動眼期。
- 非快速動眼期可分為四階段:
1.入睡期:介於清醒與睡眠之間。
2.淺睡期:眼球會慢慢地由一邊轉向另一邊。
3.淺睡期進入熟睡期:身體極度放鬆,不容易被喚醒。
4.熟睡期:心跳和呼吸頻率減慢、修復傷口,出現尿床及夢遊。
5.快速動眼期:體溫、脈搏、呼吸皆增加且成不規則狀態,此期會出現作夢,且夢會記得且生動,較易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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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眠原因
- 1.前置因素:指個人與生俱來的特色或特點;包括年齡、睡眠呼吸疾病、焦慮、緊張之人格特質。
2誘發因素:指導致失眠的症狀開始出現的因素,包括環境、疾病因素,其中最常見的是生活壓力;對於老年人而言,頻尿、夜尿是最常見的原因。
3.持續因素:不良睡眠認知和態度,如:熬夜、喝含咖啡因飲料提神、安眠藥的不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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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眠障礙
- 1.失眠:睡得太少或睡醒後覺得沒睡夠、難以入睡。
2.嗜睡:睡得太多,如睡眠暫停呼吸症的患者。
3.睡醒週期失調:常見於國際旅行,調時差導致失眠。
4.類睡症:睡眠時或前後出現異常的行為,如:夢遊、惡夢驚醒、遺尿、夜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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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症狀
- 1.入睡困難:以焦慮症的患者最常見。
2.維持睡眠困難:睡眠很淺,一點點聲響或光線就覺醒。
3.睡眠品質不佳:主觀地認為睡眠不好,或是有睡覺,卻仍然沒有精神。
4.過早覺醒:半夜或凌晨醒來,輾轉反側,憂鬱症患者最常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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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
- 1.藥物治療:鎮靜安眠藥,常用的為BZD及非BZD藥物。
2.非藥物治療:刺激控制治療、睡眠限制療法、放鬆訓練療法、認知治療、睡眠衛生學教育、音樂療法、維持規則作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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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措施
- 1.疾病引起
2.藥物引起
3.生理引起
4.心理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