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區域劃分原因(理由)
    1. 歷史
    2. 行政
    3. 責任
    4. 居民
    5. 財源
    6. 範圍
  2. 2.原則
    1. 歷史傳統
    2. 天然形勢
    3. 人口分布
    4. 經濟狀況
    5. 政治目的
    6. 國防需要
    7. 建設計畫
  3. 3.標準:地制法§4
    1. 真轄市
      1. 125萬人以上
      2. 政、經、文、都會區域
      1. 50萬以上未滿125萬
      2. 政、經、文
    2. 縣轄市
      1. 15萬以上50萬未滿
      2. 工、財、交、公
  4. 4.區域大小優缺
    1. 小的優點
      1. 治理容易
      2. 利害較能趨於一致
      3. 較能發揮團結力量
      4. 利於民權訓練
    2. 小的缺點
      1. 易被黨派控制
      2. 機關單位增加,不付經濟原則
      3. 人財均感缺乏
      4. 影響國家政務
    3. 大的優點
      1. 人才易求
      2. 財政較豐
      3. 虛盈能夠調節
    4. 大的缺點
      1. 治理較難
      2. 情感疏離
      3. 易成分割局面
      4. 輿情難通
  5. 5.都會區域
    1. 意義:一群不同大小市鎮的集合
    2. 原因:工具、運輸、社會、生活及結構不斷改變的結果
    3. 面臨問題
      1. 組織重疊與形成割裂
      2. 聯合行動的缺失與行政效率的低落
      3. 中心城市的老化及衰退
      4. 敗政負擔日益嚴重惡化
      5. 市民的政治冷漠與缺乏責任感
    4. 解決途徑
      1. 疆域調整與地區合併
      2. 都會聯盟
      3. 都會區域計畫機構
      4. 都會特區都會專業區
      5. 政府間的合作與聯繫
      6. 市際分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