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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書」功能
- 1.上傳「施工預算書」
- 2.備註「物調項目」、
「本項目不納入物調計算」
- 【控制重點】
1.可於「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內備註「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以及針對「詳細價目表」不需要物調的項目備註「本項目不納入物調計算」。
2.系統需要防呆,如果子項有備註物調,該項的主類大項就不能備註「不納入物調計算」;如果主類大項有備註「不納入物調計算」,該主類大項的子項就不能備註物調。
3.如果「單價分析表」有備註到物調項目,也需要同時回寫到「詳細價目表」的項目中。
4.「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有可能被單獨備註或是一起備註,例如:#物調[水泥及其製品類][水泥] & #物調[水泥] & #物調[水泥及其製品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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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資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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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選擇「是否進行物調」
- 選項(1)「契約載明依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及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工程款」
- 選項(2)不適用物價調整;如果有選擇這個項目
- 【控制重點】
存檔時,系統需要檢核「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中是否有備註「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至少各一項。
- 【控制重點】
1.「指數漲跌幅門檻值」、「估驗日約定指數月」、「不納入物調計算金額」的計算方式、「開標年月」、「開標月指數」欄位均不用填寫及顯示。
2.契約/變更設計無需備註物調。
3.估驗計價時,無需計列物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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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寫「指數漲跌幅門檻值」
- 個別項目10%
- 中分類項目5%
- 總指數項目2.5%
- 【控制重點】
預設帶入值,但可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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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選擇「估驗日約定指數月」
- 選項(1)當月
- 選項(2)前1月
- 選項(3)前2月
- 【控制重點】
為當期估驗範圍的估驗項目,要以「估驗日約定指數月」與「開標月指數」計算物調漲幅,以判斷需不需要物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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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選擇「不納入物調計算金額」的計算方式
- 選項(1)以有備註「本項目不納入物調計算」計算
- 選項(2)不納入物調費用難以計算者,得經雙方合意以當期估驗款之 70﹪代之
- 【控制重點】
是指計算總指數物調項目時,「本次估驗計價金額」-「不納入物調計算金額」=「當期估驗款之 70﹪」, 「不納入物調計算金額」=30%。
- 5.顯示「開標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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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開標月指數
- 個別項目
- 中分類項目
- 總指數項目
- 物調項目搭配
- 【控制重點】
1.列出「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的「備註」欄位中,有備註到的「中分類項目」。
2.列出「中分類項目」不包含「個別項目」的所有搭配。
- 【控制重點】
列出「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的「備註」欄位中,有備註到的「個別項目」。
- 【控制重點】
1.列出不扣除所有項目的「總指數」。
2.列出「總指數」不包含「個別項目」的所有搭配。
3.列出「總指數」不包含「中分類項目」的所有搭配。
4.列出「總指數」不包含「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的所有搭配。
- 【情境說明】
有涉及到需物調的工項,備註【個別項目】的[鋼筋]、[型鋼]、【中分類項目】的[水泥及其製品類]
【項目搭配】
1.【個別項目】[鋼筋]
2.【個別項目】[型鋼]
3.【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
4.【總指數項目】不含[鋼筋]
5.【總指數項目】不含[型鋼]
6.【總指數項目】不含[鋼筋]、[型鋼]
7.【總指數項目】不含[鋼筋]、[水泥及其製品類]
8.【總指數項目】不含[型鋼]、[水泥及其製品類]
9.【總指數項目】不含[鋼筋]、[型鋼]、[水泥及其製品類]
10.【總指數項目】不含[水泥及其製品類]
11.【總指數項目】總指數
- 【控制重點】
取得「A4.6決標作業」功能中的「開標日期」欄位值,顯示年月,例如: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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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9施工中或竣工後估驗計價」功能
- 1.系統判斷標案需不需要物調,如果需要才會接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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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確認此次物調計算範圍
- 選項(1)計算本次+前幾次物調
- 選項(2)計算前次物調
- 選項(3)不計算物調
- 【控制重點】
如果為這個選項,則該次「估驗計價單」的物調金額就為0。
- 【控制重點】
如果為這個兩個選項,代表要計算物調,需要接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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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確認此次物調計算方式
- 選項(1)由系統計算物調
- 選項(2)手動計算物調
- 【控制重點】
如果為這個選項,需要接續4.。
- 【控制重點】
需要填寫「物價指數調整款」,上傳【「物價指數調整款」佐證文件】,並且系統需將「物價指數調整款」帶入至「估驗計價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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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估驗隨物價指數機動調整計算表
- 1.選擇單一期的物調
- 2.顯示單一期的「個別項目」之「開標月指數」,輸入「估驗月指數」
- 3.顯示單一期的「中分類項目」之「開標月指數」,輸入「估驗月指數」
- 4.顯示單一期的「總指數項目」之「開標月指數」,輸入「估驗月指數」
- 【控制重點】
1.透過「開標月指數」、「估驗月指數」,可以計算出物調漲幅度,以確認哪些「個別項目」需要物調。
2.「個別項目」的「估驗月指數」都輸入完後,才能接續輸入「中分類項目」的「估驗月指數」,且會接續計算出「個別項目」的「計列物調工程費」、「物調指數調整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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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使用者已經填寫了「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的「物價指數」後,又想要重改「個別項目」的「物價指數」,則需要有重新填寫「個別項目」的「物價指數」按鈕,且需要提醒使用者按下去後, 「中分類項目」的「項目」及「物價指數」會需要重來。
4.如果使用者已經填寫了「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總指數項目」的「月份及物價指數」後,又想要重改「個別項目」的「月份及物價指數」,則需要有重新填寫「個別項目」的「月份及物價指數」按鈕,且需要提醒使用者按下去後, 「中分類項目」、「總指數項目」的「項目」及「物價指數」會需要重來。
- 【控制重點】
1.透過「開標月指數」、「估驗月指數」,可以計算出物調漲幅度,以確認哪些「中分類項目」需要物調。
2.「中分類項目」的「估驗月指數」都輸入完後,才能接續輸入「總指數項目」的「估驗月指數」,且會接續計算出「個別項目」的「計列物調工程費」、「物調指數調整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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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使用者已經填寫了「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總指數項目」的「月份及物價指數」後,又想要重改「中分類項目」的「月份及物價指數」,則需要有重新填寫「中分類項目」的「月份及物價指數」按鈕,且需要提醒使用者按下去後, 「總指數項目」的「項目」及「物價指數」會需要重來。
- 【控制重點】
1.透過「開標月指數」、「估驗月指數」,可以計算出物調漲幅度,以確認哪些「中分類項目」需要物調。
2.「中分類項目」的「估驗月指數」都輸入完後,會接續計算出「個別項目」的「計列物調工程費」、「物調指數調整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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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費按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調整彙總表
- 顯示歷次物調計算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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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0(4)變更設計原則簽」功能
- 備註「物調項目」、
「本項目不納入物調計算」
- 【控制重點】
1.如果此標案是需要辦理物調的,才能備註物調項目。
2.可於「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針對「新增項目」備註「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以及針對「詳細價目表」不需要物調的項目備註「本項目不納入物調計算」;但不可異動原有項目的物調備註資訊。
3.系統需要防呆,如果子項有備註物調,該項的主類大項就不能備註「不納入物調計算」;如果主類大項有備註「不納入物調計算」,該主類大項的子項就不能備註物調。
4.如果「單價分析表」有備註到物調項目,也需要同時回寫到「詳細價目表」的項目中。
5.「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有可能被單獨備註或是一起備註,例如:#物調[水泥及其製品類][水泥] & #物調[水泥] & #物調[水泥及其製品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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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0(5)變更設計作業」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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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寫「新增單價議定書」
- 針對不含細項的契約項目
- 針對含細項的契約項目
- 【控制重點】
不論有沒有引用原契約項目,使用者皆可以直接調整細項單價,再由系統計算契約項目單價(如果該項目有先行施作,依施作月及開標月兩者物價指數之變動比值調整單價)。
- 【控制重點】
不論有沒有引用原契約項目,使用者皆可以直接調整單價,但如果是針對有引用原契約項目的,需要另提醒填入依契約變更月及開標月兩者物價指數之變動比值調整單價(如果該項目有先行施作,依施作月及開標月兩者物價指數之變動比值調整單價)。
- 2.備註「物調項目」、
「本項目不納入物調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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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顯示「指數漲跌幅門檻值」
- 個別項目10%
- 中分類項目5%
- 總指數項目2.5%
- 【控制重點】
帶入原契約設定值,不可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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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顯示「估驗日約定指數月」
- 當月
- 前1月
- 前2月
- 【控制重點】
1.帶入原契約設定值,不可調整。
2.為當期估驗範圍的估驗項目,要以「估驗日約定指數月」與「開標月指數」計算物調漲幅,以判斷需不需要物調。
- 5.顯示「議價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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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開標月指數
- 個別項目
- 中分類項目
- 總指數項目
- 物調項目搭配
- 【控制重點】
1.列出該次變更設計異動項目,「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的「備註」欄位中,有備註到的「中分類項目」。
2.列出該次變更設計異動項目,「中分類項目」不包含「個別項目」的所有搭配。
- 【控制重點】
列出該次變更設計異動項目,「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的「備註」欄位中,有備註到的「個別項目」。
- 【控制重點】
1.列出該次變更設計異動項目,不扣除所有項目的「總指數」。
2.列出該次變更設計異動項目,「總指數」不包含「個別項目」的所有搭配。
3.列出該次變更設計異動項目,「總指數」不包含「中分類項目」的所有搭配。
4.列出該次變更設計異動項目,「總指數」不包含「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的所有搭配。
- 【情境說明】
有涉及到需物調的工項,備註【個別項目】的[鋼筋]、[型鋼]、【中分類項目】的[水泥及其製品類]
【項目搭配】
1.【個別項目】[鋼筋]
2.【個別項目】[型鋼]
3.【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
4.【總指數項目】不含[鋼筋]
5.【總指數項目】不含[型鋼]
6.【總指數項目】不含[鋼筋]、[型鋼]
7.【總指數項目】不含[鋼筋]、[水泥及其製品類]
8.【總指數項目】不含[型鋼]、[水泥及其製品類]
9.【總指數項目】不含[鋼筋]、[型鋼]、[水泥及其製品類]
10.【總指數項目】不含[水泥及其製品類]
11.【總指數項目】總指數
- 【控制重點】
1.如果此標案是需要辦理物調的,才能備註物調項目,也才會顯示「指數漲跌幅門檻值」、「估驗日約定指數月」、「議價年月」、「開標月指數」資訊。
2.可於「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針對「新增項目」備註「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以及針對「詳細價目表」不需要物調的「新增項目」備註「本項目不納入物調計算」;但不可異動原有項目的物調備註資訊。
3.系統需要防呆,如果子項有備註物調,該項的主類大項就不能備註「不納入物調計算」;如果主類大項有備註「不納入物調計算」,該主類大項的子項就不能備註物調。
4.如果「單價分析表」有備註到物調項目,也需要同時回寫到「詳細價目表」的項目中。
5.「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有可能被單獨備註或是一起備註,例如:#物調[水泥及其製品類][水泥] & #物調[水泥] & #物調[水泥及其製品類]。
- 【控制重點】
取得「B2.20變更設計作業(議價中、後作業)」功能中的「議價日期」欄位值,顯示年月,例如:1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