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無因管理
    1. §23
      1. 依事務管理地法
        1. 如管理地有二者以上
          1. 各地管理行為視為單一「無因管理」部分事實
        2. 所生債依關係最切事務管理地法
  2. 不當得利
    1. §24
      1. 依利益之授領地法
        1. 當事人對不存在債務提出給付
        2. 因其他原因發生
      2. 採原因法律關係準據法主義
        1. 不當得利與當事人給付同屬一法
        2. 以原因法律關係準據法
          1. 為不當得利之債準據法
      3. 係因給付發生者
        1. 依給付所由發生之法律關係所應適用法
  3. 其他法律事實
    1. 條文未規定的其他債
      1. 採事實發生地法
    2. 非屬
      1. 法律行為
      2. 無因管理
      3. 不當得利
      4. 侵權行為
  4. 侵權行為
    1. §25
      1. 一般侵權行為
        1. 依侵權行為地法
          1. 陸地上認定明確
          2. 公海或公空中
          3. 船旗國
          4. 航空器登記骨
          5. 他國領海或領空
          6. 似應
          7. 船旗國法
          8. 航空器登記國法
          9. 領海國法
          10. 領空國法
          11. 擇與侵權行為關係最切法 = 侵權行為地法
          12. 碰撞
          13. 我國海商法
          14. 不論發生地
          15. 不論是否我籍船
          16. 一律適用我海商法碰撞規定
          17. 船舶碰撞規定統一公約(1910)
          18. 我國非締約國不受約束
          19. 碰撞國為締約國
          20. 似應代以公約較恰當
          21. 航空事故
          22. 侵權行為地國
          23. 公約締約國
          24. 華沙公約
          25. 海牙議定書
          26. 瓜達拉雅爾公約
          27. 蒙特利爾協定
          28. 瓜地馬拉議定書
          29. 蒙特利爾議定書
          30. 蒙特利爾公約
          31. 航程屬於公約規定國際運送
          32. 適用侵權行為國法
        2. 另有關係最切法,依該法
    2. 特別侵權行為
      1. 商品製造人責任(§26)
        1. 商品製造人注意義務
          1. 原則上適用商品製造人本國法
          2. 如其本國私法(含有拘束力國際公約)規定適用它法
          3. 依反致(§6)
        2. 但書三要件
          1. 僅限
          2. 損害發生地法
          3. 被害人買受該商品地法
          4. 被害人本國法
          5. 之一
          6. 商品製造人事前已同意或可預見該商品將賣到該法施行領域
          7. 被害人須已選定該法,作為商品製造人責任準據法
      2. 違反競爭法規(§27)
        1. 行為違反競爭法規,造成被害者損失
        2. 適用
          1. 妨害市場競爭秩序行為
          2. 依市場所在地法
          3. 妨害市場橫跨兩國↑
          4. 各該國均為市場所在地
          5. 行為在各地所生債
          6. 各依市場所在地法
        3. 以法律行為做違反競爭
          1. 採用適用兩個準據法之立法主義
          2. 比較
          3. 市場所在地法
          4. 法律行為應適用法
          5. 適用有利於被害者法
      3. 傳播侵權行為(§28)
        1. 採關係最切法
          1. 行為地法
          2. 行為地不明
          3. 依行為人住所地法
          4. 行為跨數法域
          5. 依關係最切法域
          6. 行為人得預見損害發生地者,依損害發生地法
          7. 權力或法益被侵害之地
          8. 智慧財產權受損
          9. 該權據以成立或被保護之法律
          10. 損害四散各地
          11. 就行為人得預見發生地
          12. 如數地。擇關係最切地
          13. 得預見
          14. 行為人專業可預見
          15. 一般人均得預見
          16. 被害人之人格權被侵害,依其本國法
          17. 有反制條款適用
          18. 被侵害為財產權
          19. 無需考慮本國法適用
        2. 公共傳播媒介業者
          1. 依營業地法
          2. 兼顧社會責任
          3. 多數營業據點
          4. 採關係最切營業地
      4. (被害人)對責任保險人之直接請求權(§29)
        1. 選擇適用
          1. 依保險契約所應適用法
          2. 依侵權行為所生債適用法
          3. 任一得為直接請求即可直接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