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調節幅度(力)
    1. 視覺系統可以產生出來的最大調節量
      1. 不使用調節力下可以看到最遠的點
        1. 遠點
      2. 使用最大調節力可以看到最近的點
        1. 近點
      3. 調節幅度AA=遠點調節力-近點調節力
  2. 調節力的測量方式
    1. 推近法(Push-up Method)
      1. 視標逐漸移近造成光線的發散度來刺激人眼的調節產生,是一種主觀測量調節幅度的方法。
      2. 工具
        1. 以公分為單位的捲尺
        2. 近方視力表
        3. 遮眼板
      3. 程序
        1. 戴慣用眼鏡或裸眼檢查
        2. 離患者眼位下方前面50公分處
        3. 光線充足
        4. 先右再左
        5. 引導患者看筆近方視力大1~2行的字體視標且處於清晰狀態
        6. 近視力表緩慢朝患者眼前推進,在視標處於模糊狀態喊停
        7. 測量視力表至患者眼前的距離
        8. 換算
          1. 調節幅度=1/調節近點(M)
        9. 例子1
          1. 裸眼調節力=8D
          2. 經檢查後屈光異常=-3.00D
          3. 調節力=8-3=5D
        10. 例子2
          1. 裸眼調節力=8D
          2. 經檢查後屈光異常=+3.00D
          3. 調節力=8+3=11D
      4. 預期值
        1. 兩眼調節幅度相差在1D內
        2. 雙眼調節幅度會比單眼多0.50D
    2. 負鏡片法
      1. 通過眼前增加負鏡片來刺激調節產生,從而測定調節幅度的方法。
    3. Hofstetter 調節幅度簡易表:
      1. 由Hofstetter 在20世紀50年代經過大量臨床試驗統計,設計出的用於計算年齡與調節幅度之間的關係的公式:
      2. 最大調節幅度=25-0.4(年齢)
      3. 平均調節幅度=18.5-0.3(年齢)
      4. 最小調節幅度=15-0.25年齢)
    4. Donder表格法
      1. 調節幅度隨著年齡的增加而逐漸減少,可以用Donder表來估計一個人的調節幅度
      2. 也可以用查表出來的調節幅度來判斷測量的結果,衡量調節能力。
  3. 若測量結果明顯低於標準值,可能患有
    1. 調節機能不全
      1. 需要加強視力訓練
    2. 調節麻痺
      1. 病理性
        1. 外傷
        2. 小視症
        3. 腦梅毒
        4. 脊隨癆
        5. 糖尿病
        6. ................
  4. 檢查時常犯的錯誤
    1. 視標移動太快
    2. 患者沒戴慣用的遠用眼鏡